我国的根本法。从1954年至1982年,我国共颁布了四部宪法。现行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,有序言和四章一百三十八条。宪法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总的指导思想,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,健全社会主义法制;要求所有公民和社会组织都以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,承担维护宪法尊严、保证宪法实施的责任。1988年和1993年全国人大又分别对1982年宪法作了两次修正。
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】的书写读音:zhòng,zhōng
[zhòng,zhōng]
读音:huá,huà,huā
[huá,huà,huā]
读音:rén
[rén]
读音:mín
[mín]
读音:gòng,gǒng,gōng
[gòng,gǒng,gōng]
读音:hé,hè,hú,huo,huó,huò
[hé,hè,hú,huo,huó,huò]
读音:guó
[guó]
读音:xiàn
[xiàn]
读音:fǎ
[fǎ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