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28年8月,美、法、英、日、意、德等十五国代表在巴黎签订的条约。规定要用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,但对于破坏公约的国家并没有规定具体有效的制裁措施,因此该公约并无实际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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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yāo,yuē
[yāo,yuē]